“李夏是谁?”人群里有人发问。
立刻有人接话:“好像是芳姿记的伙计!”
“难不成是芳姿记干的?”
“肯定是!不然买铅粉做什么?摆明了是要陷害渥丹居啊!”
“太黑心了,为了抢生意竟用这种阴招!”
“我之前竟然还买过他家的胭脂!”
“太可怕了吧!”
俗话说的好,只有恶人最了解恶人的想法,渥丹居最近风头太盛了,很容易惹人嫉妒,就比如对面的芳姿记。宝珍早早地就派顾左顾右盯着芳姿记,早就知道他们买了铅粉。
但她什么都没有阻止,有人想要送死,她不介意把他们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。
议论声像潮水般涌来,粉衣女子脸色惨白,踉跄着就要后退。
宝珍淡淡开口,语气里带着几分似有若无的提醒:“小女子不才,看过几本医书,姑娘这脸……用了这么大量的铅粉,怕是……”
她故意没说下去。
但这似有若无的提醒更要命,粉衣女子却瞬间崩溃,尖叫道:“不会的!不会的!李掌柜答应过我的,只放一点点,不会真毁了我的脸!一定能治好的!”
李掌柜——正是芳姿记的掌柜。
这话一出,人群瞬间炸开,真相已然昭然若揭。
剩下的,便只剩他们窝里斗了。
宝珍转向围观的众人,朗声道:“今日让各位见笑了。为表歉意,渥丹居今日的胭脂,一律半价。”
“半价?”人群顿时沸腾,方才的一出闹剧早被抛到脑后,众人一窝蜂地涌进了渥丹居。
桃花跟在后面,急得小声嘀咕:“小姐,半价的话,咱们今天岂不是要亏惨了?”
“今日这场风波,虽还了咱们清白,却也搅得人心惶惶。”宝珍一边招呼客人,一边低声道,“用一天的半价拢住客源,才是长久之计,莫要因小失大。”
说罢,她便领着桃花进铺忙活去了。
没人留意到,街角处,一个年轻男子静静看完了全程,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,随即转身,悄无声息地离开了。
第二天一早,宝珍难得睡了个安稳觉,还没起身,就被桃花兴冲冲的声音吵醒了。
“小姐小姐,你猜我听说什么了?”桃花一掀帘子进来,脸上满是雀跃。
宝珍揉了揉眉心,慢悠悠道:“芳姿记要关门换地方了?”
“小姐,你怎么知道的?”桃花眼睛瞪得溜圆,满是不可思议。
“这有什么难猜的。”宝珍坐起身,语气平淡,“在咱们这儿栽了这么大的跟头,名声已经臭了,再不换地方,怕是真没人敢上门了。”
“小姐真厉害!”桃花拍着手笑,“这下总算完美解决了!”
完美解决?宝珍心里却不这么觉得,得罪过她的人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放过呢,她可是睚眦必报呢。
宝珍掀开被子下床,淡淡吩咐:“桃花,让人盯着点芳姿记,看他们选了什么新址,哪天重新开张,都一一报给我。”
桃花虽不明白小姐为何还要盯着对手,但还是乖乖应下:“好嘞,我这就去安排!”
芳姿记的动作确实快,没过几日便盘下新铺,简单拾掇一番,就放出话来,说明日要重新开张。
宝珍近来常留宿渥丹居对账,这晚便给府里递了话,说要留在铺中,倒也没人起疑。
夜深人静,万籁俱寂。
宝珍悄悄起身,换上一身轻便衣衫。外间的梅花和桃花睡得正沉,顾左顾右也被她打发回府了。她推开房门,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渥丹居。
城西一带没有勾栏酒肆,入夜后格外安静。街上唯有打更人的梆子声远远传来:“天干物燥,小心火烛——”
-“夜过三更,子时正点,闭门关户,谨防盗贼!”
宝珍闻声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,此时明月高悬。
芳姿记的新址离渥丹居不过一条街的距离。新店开业,惯例要在牌匾上系好红绸,留待明日一早揭幕。铺子门口还放着伙计没来得及收的梯子,宝珍瞅准了,顺着梯子往上爬。
按常理,这红绸该系活扣,免得明日揭不开。可宝珍伸手摸到红绸末端,却故意将其死死系成死结,又不放心地扯了几下,确认纹丝不动才罢休。
许是用力太猛,她脚下一滑,险些从梯子上摔下去。亏得及时抓紧梯身,才稳住身形,只是手臂被蹭破了皮。
“嘶……”倒真有些疼。宝珍慢慢从梯子上退下来,刚站稳脚跟,身后就传来一道轻佻的声音:
“卿本佳人,奈何做贼啊!”
宝珍听到声音,几乎是本能地从袖中摸出一包粉末,猛地转身扬了过去——正是当年对付清风寨时用的迷药。
男人反应极快,当即屏住呼吸,却还是不慎吸入少许,动作霎时迟滞了半分。
趁这间隙,宝珍手腕一翻,短刀已然出鞘,银光闪过,直刺对方肩头。
“嗤”的一声,刀锋入肉,男人闷哼一声,因疼痛反倒清醒了几分,猛地侧身躲开了接踵而至的第二刀。
他捂着流血的肩膀,嘴角竟还噙着笑意,语气带着几分戏谑:“姑娘这见面礼,未免也太重了些。”那“重”字被他咬得格外清晰,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。
这四年在顾府的安稳日子,并未磨掉宝珍骨子里的警觉。一只野狗穿上兔子皮,藏在兔子堆里,不代表她就真的变成了柔弱可欺的兔子。过往的经历像一道刻痕,让她永远记得,安全感从不是别人给的,得自己攥在手里才稳妥。
迷药和短刀都是当年那个,短刀被她磨得锋利,藏在袖中最顺手的地方。便是夜里睡熟了,指尖也总挨着刀柄,稍有动静便能立刻攥紧——这习惯,比顾府的锦被更让她安心。
宝珍冷冷的打量着眼前的男人,他生得一副好皮囊,眉如墨画,眼若桃花,眼尾微微上挑,带着几分天生的散漫与轻佻。鼻梁高挺,唇线分明,偏偏唇角总勾着点似笑非笑的弧度,衬得那张过分俊美的脸,既有女子般的昳丽,又透着股桀骜不驯的痞气——像极了市井里混不吝的浪荡子。
宝珍握着刀的手紧了紧,这人看着玩世不恭,身手却极快,绝非寻常之辈。
“君子不窥私,阁下暗里盯梢,又算哪路君子?”
宝珍话音冷硬,字字掷地有声。既被他用“卿本佳人,奈何做贼”嘲讽,便索性以牙还牙——他深夜窥伺算不得君子,倒是谁也别笑话谁。
男人被问得一噎,随即低笑出声,抬手捂着流血的肩头,语气里的戏谑更浓了几分:“我非君子,倒也不屑做那暗箭伤人的勾当。倒是姑娘,明明有能耐让对手自败,偏要亲自动手系这死结,未免太……孩子气了些。”
他说着,目光扫过宝珍手臂上的擦伤,眉梢微挑,像是觉得这场景颇为有趣。
随即,他又嬉笑着凑近半步,声音里带着点刻意的轻佻:“你说,咱俩这伤,算不算对一对儿?
宝珍握刀的手骤然收紧,指节泛白,眼底掠过一丝毫不掩饰的讥诮:“阁下肩头的伤,是自讨苦吃;我手臂的擦痕,不过是失手所致。一为挑衅,一为意外,算哪门子‘对一对儿’?”
男人嬉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头,把她的发髻都弄乱了:“牙尖嘴利的丫头……”
话音未落,宝珍手中的短刀已再度扬起,寒光直逼他面门:“不知死活的男人!”
男人像是早有防备,身形一跃便跳上了屋顶,避开刀锋时还不忘嚷嚷:“小丫头,咱们就不能好好说说话吗?别总动刀动枪的。”
“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丫头。”宝珍的目光骤然阴冷,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意。